无证销售美瞳将严惩

来源:配镜咨询网 时间:2023-10-11 12:44:42 责编:配镜顾问 人气:

导语:美瞳新规实施大约一个多月时间,却仍有一些商家销售此类产品。为了确保使用安全,市民切勿到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或小商铺购买此类产品。

据了解,自4月1日起,“美瞳”产品已经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属于类医疗器械类产品,上市产品必须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无证产品不得销售,同时经营该类产品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规定实施一个多月来,却仍有一些商家销售此类产品。目前,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未取得许可证销售美瞳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要求经营企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劝退。下阶段,他们将会对“美瞳”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查,若发现无证销售美瞳以及销售假劣产品的将严惩。

“三无美瞳”产品

销售行为仍有发现

近段时间,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我区“美瞳”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一些饰品店、路边摊,甚至有服装店仍然在违规销售“美瞳”产品。这些“美瞳”被装在小瓶子里,颜色多种多样,涉及多个品牌,但不少玻璃瓶外没有任何商标和外包装,瓶子上大多只有韩文和日文的标签。据调查,这些所谓的“美瞳”都是从外地进的货,生产厂家也没有任何生产许可证明,而那些瓶身上贴的“韩标”、“日标”,都是厂家撕了中文标签后再自己贴上去的,用来冒充进口的。由于价格较正规店便宜不少,这些路边摊的生意一直不错,尤其是贴了“韩标”的“美瞳”卖得好。

无证销售美瞳下一步将严惩

美瞳新规实施大约一个多月时间,记者从区食药监局了解到,执法人员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边教育的方式,检查有无“美瞳”的营销情况,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将“美瞳”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同时,区食药监局针对辖区各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和市场,下发了《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公告》,还印发了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检查表,并印制公告,要求经营企业张贴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区药监局有关执法人员表示,现在虽有一部分商家知道了国家的规定,提前下架“美瞳”,但是还有很多商家仍在销售。他表示,在近段时间的日常专项检查中,会对这些商家宣讲国家对"美瞳"的管理政策,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下阶段将会对屡次发现仍在销售的商家,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条例进行处罚。对凡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一律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购买美瞳要去正规眼镜店

执法人员提醒,为了确保使用安全,市民切勿到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或小商铺购买此类产品。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区大型眼镜店均已持证经营美瞳,消费者购买美瞳产品好选择具备销售隐形眼镜资格的正规眼镜店购买,店内必须具备验光室、佩戴台以及洗手池等,消费者购买前,必须由验光人员进行专业仪器的验光、检测,在确定没有相关眼部疾病后,才能根据顾客眼球特征提供隐形眼镜款式建议。消费者除了要注意经营者需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外,还要观察商品本身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注册证号,“三证”齐全方可放心购买。

区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对学校周边地摊、综合市场、超市、小商品市场、美容诊所、眼镜经销门店等场所为清理重点。希望市民发现有无证“美瞳”,及时举报。

结语:消费者除了要注意经营者需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外,还要观察商品本身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注册证号,“三证”齐全方可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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