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妇女(眼镜中年女士)

来源:配镜咨询网 时间:2023-10-18 17:24:04 责编:配镜顾问 人气:

“开后门”买到“特效药”,决明子骗去阿姨3000元

康阿姨最近“撞了大运”,走在路上碰到了街道医院院长的“师傅”,通过这位“师傅”开后门买到了医院不对外贩售的“特效药”。不料回家打开一看,竟是一包普通的决明子。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曹某某、杜某某、胡某某提起了公诉。

眼镜妇女(眼镜中年女士)

2018年8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康阿姨在凉城路街道医院附近被一名中年妇女搭讪。对方见康阿姨腿脚不便,聊起自己的母亲也是脚有问题,有幸遇到了一位好医生,吃了“特效药”治好了。这时迎面走来一位约50岁左右、戴眼镜的女子,中年妇女上前打招呼,喊了一声“曹医生”。

这位“曹医生”与两人同行,谈话中透露出凉城街道医院的院长是自己的徒弟,能开出一种普通老百姓配不到的药,药效十分得好。中年妇女立刻表示多亏了“曹医生”,母亲吃了她帮忙开的药治好了腿脚问题,又指着康阿姨对“曹医生”说,“这位是我的阿姨,她的腿也不好,希望曹医生帮帮忙再配点药。”

闻言,“曹医生”装模作样给院长打了个电话之后走进凉城街道医院“取药”,中年妇女则留在原地陪着康阿姨。不久之后,“曹医生”带着两包“特效药”回来,一包给了中年妇女,一包给了康阿姨。康阿姨将在银行里取出的3000元钱作为买药钱支付给“曹医生”。

康阿姨回家后打开药包一看,“特效药”竟是一包决明子。她去凉城街道医院打听,根本一位没有50岁左右、戴眼镜的“曹医生”。她察觉自己上了当。

犯罪分子到案后交代,“特效药”其实是他们从茶城按照10元一包的价格买来的。他们一共三人合伙作案,由胡某某负责在周围放风,杜某某则以有相同病史亲友为由头,搭讪医院附近的病人,搭讪成功后由曹某某扮演的“曹医生”登场出售“特效药”,得手后,放风的胡某某继续观察被害人的动向,确认没被发现后三人迅速撤离现场并于事后分赃。经查,2018年7月25日,三人曾用同样的手法骗取了另一位被害人3000元现金。

据检察官介绍,本案是虹口区检察院因新的诈骗犯罪事实对其追诉的一起案件。2018年12月18日,他们因用相同手法实施多起诈骗事实被静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刑。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曹某某、杜某某、胡某某提起公诉。虹口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连同前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杜某某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撤销胡某某缓刑,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1000元,连同前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3000元。

作者:王翔陈岚

编辑:周渊

北京大妈地铁殴打孕妇,只因不给其让座?出手狠辣,路人冷漠围观

于无声处听惊雷

是否应该给老人让座,这个话题延续了很长时间。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全社会都鼓励主动给老人让座,而很多人也愿意主动去给老人让座。

然而,这种尊老爱幼的美德到了某些老人那里竟然变成了道德绑架,如果不让这些人会倚老卖老甚至破口大骂,还有的甚至为此而动手。

近日,北京地铁上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愤怒的事情。

孕妇乘坐地铁因未给中年妇女让座,被疯狂殴打3月13日早晨,早高峰期间,北京的地铁人流量巨大,在地铁车厢内,一位中年妇女对一位年轻女子疯狂殴打,出手狠辣,令人咋舌。

在视频中,这位戴眼镜的中年妇女正撕扯着一位年轻女子疯狂殴打着一个穿黑衣服的年轻女子的头。

这个年轻女子弯着腰,低着头,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只能想方设法躲避,但是无济于事。

那么为何这位中年妇女要对这个年轻女子下此毒手?

据当时在场的知情人士透露,当时早高峰,年轻女子与中年妇女一前一后进入了地铁,但是进入地铁之后,有一个空座,年轻女子在前,便做了下去。

而中年妇女站在一旁,认为年轻女子该让她坐下,于是便开始冷嘲热讽出言讥讽,年轻女子回了几句,中年妇女一气之下便开始对年轻女子动手。

而年轻女子似乎直接不是中年妇女的对手,毫无还手之力。

但是并非是年轻女子不还手,而是另有隐情。

在年轻女子被打的过程中,年轻女子大声叫喊声称自己已经怀孕了,然而中年妇女却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反而还声称看你也不像怀孕的样子。

年轻女子都已经声称自己怀孕了,中年妇女都不停手,可想而知,人性之恶有多恐怖。

如果后来不是一位红衣女子拉住了中年妇女,恐怕年轻女子还得被打。

然而,就在视频中我们能看到,在这名年轻女子被打的时候,周围的人除了那名红衣女子之外,其他的人要么紧闭双眼,要么冷漠的看着一切发生,没有任何人出手阻拦。

而这位年轻女子被打的时候甚至身前的几人还伸手遮挡,生怕压到自己身上。

中年妇女遭谴责,路人漠视让人心冷因为一个座位中年妇女对这名年轻女子疯狂出手,至于么?而且这还是在北京,让座本身就不是强制必须的,年轻女子让与不让都没有错,更何况其已经怀孕。

而且年轻女子说自己怀孕的时候这位中年妇女竟然还说出看你不像怀孕的样,继续殴打,这是什么行径?

犯罪。

在公共交通工具肆意扰乱秩序殴打他人,这本身就属于寻衅滋事,属于治安处罚范围,如果年轻女子构成轻伤或者其他,那么中年妇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可能会面临刑罚。

因为一个座位而大打出手,不值得,如果受到处罚更不值得。

而那几位路人的态度更说明了我们全社会现在应该大力鼓励那些见义勇为的人和事,如果见义勇为得不到鼓励,到最后就变成了见义不为。

写在最后南柯想起了曾经发生在居住城市的一件事,当时全市倡导在公交车上为老人让座,有一次南柯出差回来,非常累,刚坐上公交车,一位老太太上车之后只是瞅了南柯一眼,随即便摆摆手让我起身离开,虽然我很不情愿,但是无奈,在全车人的注视下只能起身让座。

而那位老太太,径直坐下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说一句谢谢。

有时候并非我们不尊老,但是上下班有时候非常累,非常困,好多年轻人住的离单位远,只能早起晚归,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想休息,他们也累,如果单纯只是因为不让座就做出这样的举动,让了也得不到感谢,那到最后谁还会让?

自尊自爱,别人才能尊重,别把别人的善良当成了自己的特权,没有谁该让谁,是美德不是义务。

医生的责任

大约十年前,我应邀参加卫健系统的一次座谈会。座谈会上,一位大姐,毫不客气的给医院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的批评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三年前的7月,88岁高龄的母亲因贪睡,被送进了抚顺市一家三甲医院。经过各种检查,母亲又在ICU呆了半天,医院也没有给出很准确的患什么病的答案,便从ICU转到了神经内科。我提前去看安排母亲的病房,病房里已住了两位患者。一位是70多岁的老太太,他的老伴和女儿,女婿都在病房。另一个是从养老院转来的,一个60岁左右的男患者。老太太的家人看到我进到病房,就知道又有患者住进来了。老太太的家人围上前来告诉我,他们的母亲是走进医院,现在自己都不能自理了。还告诉我说,过一会,会有医护人员找到你,让你到医院门前的药店去买一种药。说这个药是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好药,但医院没有。嘱咐我你千万别买。还说他妈妈就是吃了这种药以后,变成了这样,他们正准备出院到上一级的医院再去看看。我愕然,还有这么大胆的医护人员吗?母亲住进病房后,为了让母亲更舒适一些,我聘请了两位护工专业照顾母亲。我们姐弟三人也每天去医院照看母亲。听护工说,主治医生找了我几次,每次都错过了。几天后,母亲的主治大夫一位很年轻的医生找到我,让我到主任办公室去一下。跟随着年轻的大夫来到了办公室,一位个子不高,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妇女,坐在凳子上。小大夫向我介绍说,这是他们科的什么什么主任。主任面无笑容的,坐在那里看了看我,算是打招呼。我大夫对我说,治疗你母亲病,最好的药,我们医院没有,但是门口的东北大药房有,你们得自己去购买。我问:是什么药?治疗什么病?小大夫说治疗你妈的病,我妈是什么病呢?小大夫没有说清楚。为了打破这种尴尬,我对小大夫说,你把药名写给我。小大夫顺手把药名写给我,并且x10,我问价格,她说你得准备6千块钱。我告诉他,我回去跟家里人研究一下,这时坐在那里的主任发声了,家里条件挺好的,千万不要不给母亲治疗。拿到这个药名,我询问了明白人,这个药是治疗什么病的?有人告诉我说这个药是治脑出血,四小时之内治疗脑出血的。我想妈妈也不是脑出血呀,所以这个药呢就没有买。没过几天小大夫就来找我,告诉让我妈出院,我望着昏迷中还插着鼻管的母亲,对主治大夫说现在不能出院,小大夫很同情母亲并告诉我说是主任让你母亲出院。第二天我在病房外,看到了这个主任,她仍然对我说,你母亲必须出院,我说现在正在治疗呢,她出院就活不了了。主任说以后我们科不接收你母亲住院,俨然这就是他的私家医院。没办法,母亲插着鼻管,撤掉输液,出院回到了家中。为了照顾好母亲,我又请了24小时的护工专业照顾母亲,但不久,母亲便与世长辞,我们悲痛欲绝。

三年多过去了,这件事仍然记在我心中。试想,如果母亲不出院,能会是什么样呢?

有人说,一个国家救人的人都变成了唯利是图的人,那么还有什么人民的身体健康,人民的福祉?感谢党中央,感谢,伟大的国家,重拳出手,整顿医疗作风。对医院的歪风邪气倒查20年,也希望医护人员在这次整治中提高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