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爱尔激光治疗近视

来源:配镜咨询网 时间:2023-10-18 12:07:53 责编:配镜顾问 人气:

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爱尔眼科违反广告法被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由于以虚假内容欺骗消费者、发布未经审查且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日前爱尔眼科旗下淮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记者了解到,爱尔眼科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已达80项。

许昌爱尔激光治疗近视

虚假内容欺骗消费者

据了解,2021年6月,淮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和淮安鸿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爱尔眼科网络营销推广合同》,合同约定后者通过“品宣+售卖”的形式为淮安爱尔眼科医院提供广告服务。在合同实际履行时,鸿天公司将售卖部分转包给淮安麦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传媒公司为淮安爱尔眼科医院设计、制作并发布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包括:“【爱尔眼科.淮安】19.9元抢购门市价1029元近视术前检查套餐”、“奥运击剑冠军仲满的代言图像”和“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的配文等。

针对上述情况,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淮安爱尔眼科医院经审批获准可发布的广告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诊疗科目、医疗机构地址、电话等,但该医院委托他人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与其通过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该广告属于未经审查发布的广告。同时,该广告中含有奥运击剑冠军仲满的代言图像,但淮安爱尔眼科医院并未和仲满签订过代言协议,属于以虚假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加之,该广告中使用了“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的配文,对近视患者带有偏见,给人造成心理不适,属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此外,2021年11月8日,淮安爱尔眼科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宣传内容包括“【重磅福利】淮安爱尔眼科双11来啦!摘镜人的狂欢的千万别错过!”、“全飞秒手术五折抢”和“全飞秒近视手术”的广告,该广告内容与其通过广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再次发布未审查广告。对此,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淮安爱尔眼科医院罚款26500元。

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80项

另据爱尔眼科《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报告期内,其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80项,涉及罚款金额合计236.78万元,主要涉及医疗广告、卫生监管、消防等方面。其中在医疗广告方面,旗下广州爱尔、合肥爱尔、许昌爱尔都曾因发布违法广告受罚。

网友喊话:爱尔眼科先自医吧!

记者注意到,随着该则处罚信息公布,话题近日冲上热搜。不少网友表示匪夷所思,更有网友直接喊话“爱尔眼科先自医吧”。

(记者郭文培)

来源:中国经济网

爱尔眼科子公司发布涉军违法广告被罚 近年频频违规被惩处

鲁网5月10日讯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在此次公布的30起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中,爱尔眼科旗下河南许昌爱尔眼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被罚10万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内容显示,许昌爱尔眼科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持枪行进动态画面、“激光近视手术是国家军检认可,国家体委、军委、教委等五部联合下文,通过准分子激光矫正近视后,可以参加各类考试和当兵”等内容的医疗广告,通过官网发布含有童星形象代言宣传图片、“爱尔眼科集团角膜库,手术成功率90%左右”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019年1月,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魏都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数据显示,许昌爱尔眼科为爱尔眼科旗下控股子公司,目前爱尔眼科持有该公司70%的股份,许昌市中心医院持股30%。

记者查询看到,在有关查询平台“行政处罚”一栏显示,许昌爱尔眼科曾分别在2017年10月与12月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以及虚假宣传,受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魏都区税务局与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分局的处罚。

在本次通告的30家涉事企业中,北京京科肝泰医院、江苏恩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上海复大医院、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列。其中,北京京科肝泰医院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通过自设网站、户外媒介发布含有“走向康复之路:175412例患者康复”“全科医学协作平台解放军医学院(协作单位)”等不实内容的医疗广告,被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并处100万元最高罚款。

记者查询获悉,爱尔眼科近年来不断涉违规经营遭到监管部门惩处。2018年4月16日,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置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被处以罚款7000元。

2018年9月8日,广东清远工商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内容为,2018年3月清远爱尔眼科违规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被处以责令停止发布、罚款4800元。

资料显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是中国首家IPO上市医疗机构,首家医疗驰名商标,旗下100家连锁眼科医院,为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眼科医疗机构,是中国目前矫治近视人群最多的眼科医院。截至2019年,已在中国大陆30个省市区建立290余家专业眼科医院。(本网记者)

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爱尔眼科违反广告法被罚 网友:请先自医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5月20日讯(记者郭文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由于以虚假内容欺骗消费者、发布未经审查且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日前爱尔眼科旗下淮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记者了解到,爱尔眼科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已达80项。

虚假内容欺骗消费者

据了解,2021年6月,淮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和淮安鸿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爱尔眼科网络营销推广合同》,合同约定后者通过“品宣+售卖”的形式为淮安爱尔眼科医院提供广告服务。在合同实际履行时,鸿天公司将售卖部分转包给淮安麦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传媒公司为淮安爱尔眼科医院设计、制作并发布广告。广告宣传内容包括:“【爱尔眼科.淮安】19.9元抢购门市价1029元近视术前检查套餐”、“奥运击剑冠军仲满的代言图像”和“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的配文等。

针对上述情况,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淮安爱尔眼科医院经审批获准可发布的广告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诊疗科目、医疗机构地址、电话等,但该医院委托他人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与其通过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该广告属于未经审查发布的广告。同时,该广告中含有奥运击剑冠军仲满的代言图像,但淮安爱尔眼科医院并未和仲满签订过代言协议,属于以虚假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加之,该广告中使用了“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的配文,对近视患者带有偏见,给人造成心理不适,属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此外,2021年11月8日,淮安爱尔眼科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自行设计、制作、发布宣传内容包括“【重磅福利】淮安爱尔眼科双11来啦!摘镜人的狂欢的千万别错过!”、“全飞秒手术五折抢”和“全飞秒近视手术”的广告,该广告内容与其通过广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再次发布未审查广告。对此,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淮安爱尔眼科医院罚款26500元。

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80项

另据爱尔眼科《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报告期内,其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80项,涉及罚款金额合计236.78万元,主要涉及医疗广告、卫生监管、消防等方面。其中在医疗广告方面,旗下广州爱尔、合肥爱尔、许昌爱尔都曾因发布违法广告受罚。

网友喊话:爱尔眼科先自医吧!

记者注意到,随着该则处罚信息公布,话题近日冲上热搜。不少网友表示匪夷所思,更有网友直接喊话“爱尔眼科先自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