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激光治疗赔偿多少元

来源:配镜咨询网 时间:2023-10-18 12:15:39 责编:配镜顾问 人气:

花12000多治近视,做完手术竟变远视?患者:赔我10万精神损失

花12000多治近视,做完手术竟变远视?患者:赔我10万精神损失!随着工作以及学习强度的加大,不少人长时间接触书本或者电脑最终都造成了近视,戴眼镜一族也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想通过手来彻底摆脱戴眼镜的困扰,但手术也有其不可预估性。这不最近就有一位女子花了12,000多治疗近视,没想到做完手术后的她竟变成了远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近视激光治疗赔偿多少元

杭州22岁的小詹从事眼镜行业,初中就开始戴眼镜的她随着近视度数的加深,视力已经达到了500多度。由于多年受到眼镜的困扰,前段时间她前往当地医院花了12000多块做手术治疗近视。医生承诺术后能达到最初戴眼镜的视力,或者戴眼镜视力的最佳矫正视力。可术后小詹的左眼视力为1.0,右眼只有0.6,远达不到医生承诺的1.2。

小詹说:“医生一直告诉我有6个月的恢复期,可中间我在店里做检查的时候发现有远视的情况出现,左眼50度右眼100多度。我又去了做手术的医院检查,同样还是有远视的情况出现,医生就告诉我说是时间问题。”

手术已经过去6个月时间,依然远视没有恢复的小詹被医生告知是自身的身体原因。王助理说:“我们术前都会做正规检查,手术过程也不会有问题,但是患者自身存在差异。”虽然医院承诺给患者做修复手术,但小詹不再相信医生的技术,说:“做个手术没治好我必须退款,再赔我10万精神损失!”

小詹术后近半年的视力没有变化过,但医院方一再强调恢复期因人而异,并表示不给患者进行退款。小詹并不同意医院提出的修复方案,并把情况反映到了当地相关部门。

此事一出引发了众多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表示:虽然一台手术不能完全保证让患者回到最初状态,负责人在术后也一直拿时间问题拖脱责。可患者明明已经过了大半年恢复期还是不见成效,难道院方一点责任也没有吗?明明就是医生技术不精,就应该给予患者赔偿,明显就是医疗事故!

也有的网友表示:术后出现远视应该也算正常,说不定体质不同造成的结果也不同。但毕竟手术都有风险,更何况是在自己眼睛上动刀,激光治疗近视本身就不靠谱,赶紧把眼睛治好别再上当!

笔者观点:

治疗近视的手术大多数过程都是相似的,虽然医生的技术存在差异,但是术前为了保险起见应该全方面为患者做全身检查,以免术后出现不奏效的问题。但是现在患者已经过了半年时间度数没有变化,医院就应该和对方协商给予其赔偿。

作为急于把眼镜摘掉的患者来说,手术都有风险,既然选择做手术,就要找到正规医院做可靠的手术,这样也能减少事故的发生。还是希望大家能谨慎考虑,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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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做激光手术的想法吗?

一次激光治疗,胎记变疤痕,涉事医院被判赔偿1.6万余元,残疾人补助金需再行主张

俗话说,胎记是上帝给天使宝宝的特殊吻痕,可如果这胎记长到了脸上,那可是愁坏了孩子的父母。

小润润就是这样一个宝宝,不料被医院治疗不当,造成了疤痕。他的母亲徐某某为此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颍州区人民法院开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医院方赔偿各项费用1.68万余元。

一次激光治疗,不幸留下灼伤疤痕

2015年3月,颍州区的小润润顺利降生,一家人十分欢喜。可妈妈徐某某却发现一点异常:从宝宝头皮到右侧眼角处,皮肤明显处于深红色,而且哭闹时颜色会加重,用手按压后会短暂褪色。家里老人说这是胎记,慢慢就会变淡,不用过于担心。

但在小润润出生20天后,这块胎记不仅没有变淡,反而加重和凸起。于是,徐某某把小润润送到阜阳某医院诊治。该医院皮肤科医生称,这是一种新生儿胎记,叫鲜红斑痣,如果不及时进行治疗后期会增生,高出皮肤表面变得肥厚,甚至逐渐发展成一个个小结节。

按照这位医生的建议,小润润先做了一个疗程的敷贴治疗,谁知敷贴效果不理想,这块鲜红斑痣没有什么减轻。为此,该医院的医生改为光动力治疗。

激光治疗之后,徐某某发现小润润哭闹很厉害,脸上的疤痕越来越严重。于是,徐某某又带着小润润到徐州某专科医院治疗,医生初步诊断认为,小润润面部的疤痕,可能是在做光动力治疗过程中被深度灼伤所致。

后经司法鉴定,小润润面部右侧红痣经光动力治疗后,因深度烧伤致局部疤痕形成,面积8.5平方厘米,构成9级伤残。

2018年11月,在徐某某等的要求下,涉事医院出具了一份证明,载明:小润润于2015年4月来我院做光动力治疗后,深度烧伤结痂,留有疤痕,需经整形术治疗才能恢复。由于患者年龄必须到18周岁后才可以做整形术,经双方达成协议,于病人18周岁后做整形术,院方出此手术所有的费用。

涉事医院败诉,赔偿小润润1.68万余元

虽然有了这份证明,但随着年龄的增加,这个面部疤痕给小润润留下了阴影,经常闹着不去上学。为此,徐某某将涉事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面部疤痕整形费用(手术约3—4次,每次2.5万元)以及多次在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

对此,被告的医院认为,小润润面部的疤痕,是由于患者在做光动力治疗后,回到家中护理不当,发生了感染所导致的。

今年9月15日,颍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法院认为,患者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此案原告小润润的面部瘢痕,经过整形后可能减轻伤残程度,原告小润润的残疾人补助金,待治疗终结后作出评残鉴定,再行主张。鉴于小润润在被告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000元,在其他医院花费医疗费7333.66元,交通费707元,营养费900元,护理费3990元,鉴定费1900元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小润润各项费用16833.66元。

颍州晚报记者楚楠楠

女子做医美后竟皮肤坏死,要求赔偿100万,院方回应

今年过年,成都的黄女士是“难过”的。由于急需治疗,她大年三十和大年初一都是在医院中度过的……年前,她行了医学注射美容,结果出现眼底充血、头晕、呕吐等不良症状,后被医院诊断为左额部注射后皮肤坏死,几近“毁容”。而事发后黄女士调取病例才发现,术前医院并未让她签署《微整形注射知情同意书》以及《门诊评估记录》,“也就是说,我对注射后可能出现的皮肤坏死、结痂、感染等风险一无所知。”现在,距离注射已经过去一个多月,黄女士左额仍有明显瘢痕。至于后续恢复,“整形科专家说要留疤,相当于毁容了……”目前,金牛区卫健局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已介入调查。

↑3月9日,黄女士额头的状态。女子整形后被确诊为血管栓塞额部几近“毁容”黄女士是悦好医学美容医院的老顾客。3年内,她已在该院花费10多万元进行医学美容。可年前一次简单的注射,却让她走上了医美维权路。今年2月5日,黄女士便计划注射瘦脸针。黄女士说,她当时只想打瘦脸针,但到了医院,医美代表以及王祥医生建议她去注射价格更高的胶原蛋白填充额头。黄女士说,她曾了解过,自体脂肪填充以及注射玻尿酸都存在血管栓塞、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但他们说注射胶原蛋白就没有这样的风险。”她便花了32000元购买该项目,当天下午两点左右进行了注射。黄女士说,当时给她注射的便是王祥。注射过程中,她就感到左侧额部疼痛,随后皮肤出现青紫现象。黄女士说,她原本准备注射完就开车回家,“但注射完后,我整个左眼底充血,开始头晕、呕吐……”由于头晕目眩、呕吐得很厉害,且身体出现忽冷忽热现象,无法自行回家,她便一直在医院休息。直到下午6点左右,医院工作人员见黄女士仍无好转,且脸色惨白,才紧急联系到医院医生对她进行了血压测量。“当时高压160、低压110。”后来她才知道,这属于高血压病3级,如果不控制,将随时可能出现急性脑梗死、心肌梗死、心力衰竭等并发症。当时医院立即对她进行了吸氧和输液止吐治疗,情况才有所好转。而对于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医院当时给黄女士的说法是:麻药过敏,“回去休息两天就好了。”黄女士说,当晚回家后,头晕目眩的状态一直未缓解。第二天一早,丈夫发现她额头上青紫状越发严重。她拍照询问专业的皮肤科医生,“一看到这个照片,(医生)就说你这‍‍是东西打到血管里了,喊我要注意观察,如果眼睛有模糊的状态,要马上到医院去做眼底手术,不然很容易失明。”黄女士说,皮肤科医生这番话吓到了她,这也是她第一次知道前一天注射的胶原蛋白被打入血管,引起了栓塞。

医院出具《情况说明》:医生对治疗的严谨性和专注度有所放松所致当天,黄女士又去悦好医院进行检查。经过专家会诊,初步考虑是由注射的胶原蛋白所引发血管栓塞。随后,给予黄女士高压氧舱、口服药物、放血等治疗,情况有所缓解。

↑黄女士来到悦好医院。

↑黄女士(右)到院与院方交谈。红星新闻记者从2月19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出具的一份门诊病历中看到,黄女士左额部皮肤坏死结痂,无明显分泌物,范围约3×5,诊断为左额部注射后皮肤坏死。

↑华西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当黄女士向医院索要个人病例时,她才发现在自己的病例中,还有两份未签名的文书,即《微整形注射知情同意书》以及《门诊评估记录》。黄女士说,这两份文书在术前医院并未让她签署也未告知,“我对《知情同意书》中注射后可能出现的皮肤坏死、结痂、感染等风险一无所知。”

↑术前,未让黄女士签署《知情同意书》,签名一栏为空。

↑术前评估记录黄女士未签名。目前,黄女士已就此事先后向金牛区卫健局执法大队、金牛区茶店子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现在,虽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黄女士额头的青紫状色沉仍未消散。在黄女士发来的术后9-19天的伤情照片中,其额头甚至还出现流脓的症状。

↑依次为术后9天、12天、19天伤口状态(滑动查看)黄女士咨询医生后得知,色沉后期可以通过激光来淡化,而这样一个治疗周期“有可能是1-2年,或是3-5年,但是完全无法恢复到正常的皮肤模样,可以说形成了一个毁容的状态”。黄女士是一位心理培训师,日常需要面对学员和客户进行授课。其次,她也是一位主播,在各大视频平台露脸拍视频进行输出。她对自己的颜值很在意。现在,额头部位留下色沉,为了处理此事,她已经两个月没有工作,她也不知道,如果脸部色沉永久存在,以后的工作该如何继续,“经常在半夜想到哭。”目前她几乎天天跑医院,也没办法正常工作,而且她左手手指还会莫名出现不受控制的抽动,她也怀疑这是由于注射错误所引起的神经受损。一次“没有风险的手术”,何以让黄女士落得如此境地?事后,涉事医院就此事向红星新闻记者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记者看到,说明中提到:2月5日,黄女士到院行胶原蛋白的额部注射,因注射过程中暂不明原因引起额部血液运行障碍,该症状远期可能导致局部疤痕及色素沉着产生的风险,目前正在治疗恢复中。而在黄女士提供的另一份医院给的《情况说明》中记者看到,总结事件发生原因,“主要在于医生过分相信和依赖既往经验,对治疗的严谨性和专注度有所放松所致……且在治疗顾客多时,护士在安排治疗时节奏过快、密度过大,没有给予医生充分与患者沟通和进行专科评估的时间。”《情况说明》承诺,将对王祥医生执行暂时停诊、停薪的处罚。但黄女士表示,她从医院内部人士处获悉,实际上事发后该医生依旧照常上班、接诊,且目前也未接到该医生的道歉。

医院:患者要求赔偿100万分歧较大协商未果3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随黄女士来到医院。医院负责处理此事的韩女士表示,事发后,医院向患者多次表达歉意,并积极联系患者,陪同患者先后到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医疗美容科、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进行面诊并垫付相关治疗费用。同时,还积极联系国内相关专家对患者进行视频面诊,并告知患者愿意为患者的后续治疗提供支持,包括预约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垫付差旅费及医疗费、安排专人陪同就诊等。

↑悦好医院的道歉信。之后,医院方面又进一步给红星新闻发来解释表示,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发布的《注射美容专家共识》第九条“注射美容并发症及预防处理原则”显示,各种软组织材料都有自身优缺点,注入人体以后都会不同程度地产生某些并发症。其中一点就是局部血液循环障碍,大多由于填充物对血管的压迫使管腔阻塞所致。黄女士注射美容后发生的现象是小概率并发症,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不可完全避免。医院对因为并发症给黄女士带来的不好影响表达歉意,医院也将协调国内外权威医院和专家为黄女士提供持续的治疗和服务。鉴于患者目前治疗尚未结束,是否留存疤痕尚不确定,患者目前所提诉求金额并无法定依据支持。患者坚持的100万赔偿客观上不合理。医院也一直表达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基础框架给予赔偿和人文关怀,的确因赔偿差距太大没能达成共识。医院将积极协调患者的后续治疗,同时也会就双方存在的赔偿分歧问题继续沟通,妥善处理。目前,患者已就此事先后向金牛区卫健局执法大队、金牛区茶店子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并向金牛区卫健局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卫健局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患者要求医院赔偿100万元,因分歧较大,协商未果。韩女士表示,鉴于患者目前治疗尚未结束,是否留疤以及是否构成伤残尚不确定。医院认为,患者目前所提出的赔偿金额无法定依据支持,“如果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定我们医院有责任,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100万元的赔偿问题,黄女士表示,事发后医院从未主动提及赔偿问题,她认为,“这个容貌你把它毁容了,说实在的,你赔一个亿都不够,就算拿到100万赔偿,我也是不开心的。”她表示,“提出这个赔偿金额,只是为了让医院得到教训,要重视患者。”她也表示,若最后赔偿100万元,除开必要的医疗费以及律师费后,她将通过不记名方式把这些钱捐赠出去。同时,黄女士也对医院事发后的处理态度不满意。她认为,出事当天,医院谎称是“麻药过敏”,进行简单治疗后就让她回家,致使延误了治疗栓塞的最佳治疗时间。其次,医疗程序不合法,在术前没有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如果他们告知了有这些风险,我们也可以评估要不要做。”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当事医生王祥有《医师执业证书》,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9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让黄女士在术前签署《知情同意书》等问题,韩女士表示,对此,他们正在接受卫生执法部门的调查。而在医疗费用垫付方面,黄女士目前已花费近万元,而医院所垫付的金额不足2000元。进展:卫健局执法大队接到举报介入调查黄女士认为,医院手术操作不规范,导致了她几乎毁容,应承担其所有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相关执法部门也应该对该院不规范的医疗问题进行规范,以及进行处罚。黄女士表示,若最终无法解决,她不排除用法律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红星新闻记者从金牛区卫健局执法大队了解到,目前他们已接到黄女士的举报,并介入调查。■新闻多一点面部微整形的热门填充材料据了解,自体脂肪、玻尿酸和胶原蛋白都是面部微整形的热门填充材料。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公开报道查询到,医学美容事故中,患者通过注射玻尿酸、自体脂肪填充出现血管栓塞导致失明、肢体偏瘫等情况时有发生。河南南阳一位28岁的女子在接受脂肪填充术过程中,由于肺脂肪栓塞,从而导致急性呼吸及循环功能衰竭而死。记者了解到,血管栓塞可以引起皮肤坏死。如果眼动脉或视网膜中央动脉栓塞,可引起失明等严重后果。而注射胶原蛋白属于侵入性美容治疗,会有针眼,如果针头消毒不彻底,术后面部护理不当,也可能引起创口感染。一位医学美容行业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胶原蛋白价格较前两者高,目前国内用得不算普遍。而对于安全性问题,大多数人认为,玻尿酸以及胶原蛋白分子颗粒小,更容易进入血管,由于其阻塞的是终末端动脉血管,患者往往会残存部分视力,不至于完全失明。但他提醒:不要因为分子颗粒小,就忽视它的安全性问题,因为只要是面部注射整形,就都存在风险。以鼻梁根部、太阳穴上部为例,这些部位注射很容易导致血管栓塞,出现瞎眼、烂鼻的情况。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章玲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