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托断了(离焦眼镜什么牌子的最好)

来源:配镜咨询网 时间:2023-10-18 14:16:14 责编:配镜顾问 人气:

全网最全的配镜指南

眼镜托断了(离焦眼镜什么牌子的最好)

众所周知[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

眼镜的溢价严重,行业水深,想要选到一副好的眼镜,来看这篇全网最全的验光师科普。(全文大约1500字,阅读需要3分钟)

不仅要对健康常识有了解,还得明白眼镜行业的水深。才能兼顾性价比的同时,选到一副称心如意的眼镜。

首选镜框指南

你是不是还停留在美观好看的选镜框标准上?

仅仅符合你的审美是远远不够称作一副适合的镜框的,想要选到最称心如意的镜框,你首先需要学会的是识读镜框

眼镜腿内侧的数字(例如:54,18,134)

这表示眼镜的规格尺寸,并且都是以毫米()为计量单位

54表示镜框的宽度,18表示鼻梁的宽度,134表示镜腿的长度;

眼镜腿内侧的英文加数字

(例如:S5068C1):这表示眼镜的型号以及颜色的色号;每个厂家或品牌的型号和色号都不一样,但一般都是这种格式;

知道了眼镜框上的数据怎么看,这还不够。

你需要知道镜框的材质,了解不同材质的利弊好处,价格高低。

眼镜架上的单纯英文字母

(例如:Ti-P或TITAN、Ti-C、K14、GF、RGP):这表示眼镜的材质。

(二)如何选到适合自己脸型,瞳距的眼镜?

1.移心量

按照(单个镜框+鼻梁宽度-瞳距)÷2

算得的值越小于3越适合自己,等于0最好,处在瞳孔位置。最大是不要超过7

2.镜腿长度

如同鞋的大小,影响戴眼镜是否稳定,太长或太短都会影响眼镜的前倾角和镜眼距。

P.(另外)

(因此建议两年换一次眼镜,热知识:长胖或者变瘦都对眼镜合适度有影响哦!因为脸型改变导致前倾角和镜眼距改变,镜片的光学中心点和焦点偏移,就会使近视加重)

★脸大选镜腿长

★脸小选镜腿短

3.重量(取决于材质,镜片大小)

同时因为高度近视的镜片周边比较厚,相对来说镜片的重量就比较重,建议患者尽量选择框比较小的,而且整个镜架重量轻的镜框,这样能最大限度的减少镜片的重量,减轻对鼻梁的压迫。

4.镜片大小

高度近视(600及以上)选小框;

近视眼镜是凹透镜,所以才会建议高度数尽量配小框架,这样边上厚的都可以割掉。

‌常见的几种材质有:

1.90

质地轻巧柔韧性好不易变形本身是透明无色,会掉皮掉漆

2.塑钢材质

镜腿有标识(餐具飞机)比90更轻

电镀工艺有的任何优点更贵易断

3.板材

有金属芯鼻托颜色不一样不掉色更重

4.金属

合金

β钛

5.纯钛

说完了镜框,再来看看最重要的镜片

选镜片呢,需要看你的近视度数,近视度数越高,需要选折射率越高的眼镜

‌折射率

折射率越高,镜片越薄,清晰度越高

(相应的,折射率越高,价格越贵)

‌阿贝数决定清晰度

‌网上配镜需要提供的数据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验光

数据准确详细非常关键,需要验光师试镜片,试戴;测试后给出建议

需要专业验光师,详细,仔细验光,看检测时的清晰度决定,是否加减度数建议。看个人适应情况的有些不配精确没关系有些眼部敏感的不配精确会不适应。

25度一跳例如降低255075度近视

1.可以去淘宝美团购买大品牌眼镜店线下验光服务

2.医院挂号验光

网上定制配镜

定制配镜的话,是不支持退换的

但是没有按照提供的数据定制,那是会负责的,但如果是佩戴不舒服,但眼镜店这边证明数据和您提供的数据相符,就是个人责任了哦!

‌如果在网上定制,定制时长约2-5个工作日左右

请勿将眼镜长时间放置在车内或者高温区域,以免导致镜片膜层晒坏

最后

知道的越多,花的就越少,打破知识壁垒,破除信息差,我是蜡笔,关注我,带你体验性价比最高的极简生活!

离职后单位忘停社保,可否主张员工返还?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奠定了我国用人单位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务中,一般操作是员工入职即参保、离职即停保,确保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员工离职后如果用人单位忘了停保,一直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这笔“冤枉账”应该算到谁的头上呢?

案例

王某于2011年11月入职某公司,入职后公司为王某参加了社会保险。2012年9月,王某因为生孩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于月底离职。王某离职后,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停缴手续。2016年3月,当地社保部门通知该公司缴清所欠社保费50000余元。4月13日,公司缴清了该笔社保费,其中包含了王某2012年10月至2016年4月社保费42000余元。随后,公司诉至法院,主张王某返还其离职后公司所为其缴纳的社保费42000余元。

公司诉称,王某离职之后未再提供劳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王某因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使公司遭受损失,王某应向公司返还该不当得利。王某辩称,其离职后并未要求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为离职员工停保是公司的义务,与其本人无关,其愿意配合公司前往社保部门办理退缴手续,但拒绝还返该社保费用。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离职后公司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虽系公司自身管理问题所致,但公司损失属于给付不当,根据法律规定,王某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公司有权请求王某返还不当利益。一审判决王某向公司酌情返还所缴社保费37000余元。

王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王某名下虽取得了该笔社保费,并不属于王某所有,王某不能随意处分,客观上尚未实际取得诉争的保险利益,其要享受该保险利益,必须满足一定条件,而这些条件现在尚未成就,故公司主张王某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不足,也显失公平,公司可等条件成就后,王某实际上取得了该保险利益,再另行主张返还。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王某无需返还该笔保险费。

案号:合肥中院(2018)皖01民终5870号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员工离职后由于用人单位忘记停缴社保而导致单位损失,可否主张员工返还?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

第一观点认为无需返还,员工所得利益并不属于不当得利,该利益并不由员工自由支配,既不可取现也不可消费,更不可换取其他可得利益,若返还,则有失公平。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返还,该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员工是实际受益者,该利益是单位不当给付的损失。

第三种观点认为,该利益虽为员工所得,但其受益是有条件的,条件未成就时,员工客观上未受益,用人单位可等条件成就时再主张返还。

第四种观点则认为,公司可以向社保部门提起行政诉讼主张退还误缴的社保费。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

其一,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制

民法理论认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成立要件有四个: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到财产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具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四个条件必须全部成就,不当得利方可成立。不当得利成立的,受损失一方可主张受益一方返还该利益。《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即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985条也作了类似规定,并在第986条至第988条进一步做了更加细化的规定。

其二,对“取得财产利益”的认定

一般认为,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指的是一方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取得他人财物,使自己的财产增加,不受年龄、性别、智力等影响,得到利益不受环境制约,获得财产不受时间限制。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来确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受益人取得该利益后,通常能够对该利益进行占有、控制、管理,否则则不宜认定为不当得利。

本案中,王某虽然名义上取得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利益,但客观上王某对该利益并未实际占有,也无法对该利益进行支配和控制,并不符合取得财产利益的本质特征,属于未成就的不当得利,待条件成就时,公司方可主张返还。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作者:谢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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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激进式”演变的模态及意义

北魏元怀墓志(局部)

文字和书法演进,一般都千淘万漉,积微至巨而功成。但在书法史漫漫征途上,也有几次激进式演变,对书法产生重要影响。其中,有关于字形字体的,因功用、载体、表现方式等不同而激进演变。有关于风格风尚的,为适应时代和艺术思潮需要,或受书法家特定心理和创作契机诱发,而急速产生独特的趣味与韵致。激进演变属非常态下运行,基本模态也便各有端绪、不一而足。

书法激进演变基本模态

小篆,“执一驭众,以牧天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由丞相李斯负责,对原大篆籀文简化,创制“小篆”。关于小篆“激进式”演进,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得精辟:“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可见,小篆是在原六国文字基础上激进整饬而成。秦始皇为着力推行小篆,一方面让李斯、赵高等人作范本《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以教众生,一方面在各地刻石《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琅琊刻石》等普示天下,小篆文字为此显赫一时。

小篆的出现,一是营构了新的“符号空间”,通过线与线组合,形成文字单体结构,纵向直立,相对封闭而内敛的空间,空间布白左右对称,疏密有秩,具有图案性;二是强化了“意音表达”,小篆突破象形局限,重意念重音响,以意以音赋予形体,使形、意、音三者开始完美组合,这成为民族文字重大特色;三是追求“自律自束”,小篆笔画,左右上下圆转施博,转向时圆弧相续而不露圭角,用笔迂回盘曲,圆整周到。小篆的笔画规定性、约束性强烈,奠定了后世法则的基础。

隶变,“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汉蔡邕在《圣皇篇》中说“程邈删古立隶文”,说的是秦吏程邈因罪入狱,于狱中删改篆而成隶,这也就是被后世书家反复叨扰之“隶变”。“隶变”不仅改变了整个文字体系,而且把书法审美带入崭新境界。笔画上,点、横、竖、撇、捺、折等完全成熟,横画突破一般不超过字形宽度规定,大胆向左右两端延展,带有明显“波浪”式取向,向左向右斜出笔画亦稍加长,以获得用笔自由表现。笔顺上,通过解构篆书笔画,固定成自上而下、自左而右、自外而内顺序,非常适应书写者生理习惯。结构上,变篆上下纵势为左右横势,欹正疏密和灵活多变的布局,显示着动态美感。与篆体相搭配,导致汉字平直方正字貌的形成。笔势上,曲线变为直画,显露出提按、藏露、波挑等用笔效果,书法姿态、意态、神态更加崭露。

秦泰山刻石(局部)

表面上看,隶书“激进式”演进系于程邈一身,其实,在隶变之前已有相当漫长孕育过程。最有力证明就是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说:“孙畅之尝见青州刺史傅弘仁说临淄人发古冢,得铜棺,前和外隐起为隶字,言齐太公六世孙胡公之棺也。惟三字是古,馀同今书,证知隶自出古,非始于秦。”从后期考古出土简牍也可证实,为着实用目的,在简牍中隶变已见端倪。1942年楚墓中出土战国中期《长沙子弹库楚帛书》,是目前出土最早古帛书之一,已显现隶书演进大致轮廓。1986年秦墓中出土《天水放马滩竹简》,虽以篆意为主,但横竖交叉笔画开始断开,篆书字形已严重破坏,隶书“蚕头燕尾”特征若远方海际帆影,时隐时现。“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这一漫长潜伏期,为“隶变”奠定坚实基础。在这过程中,程邈仅是演变链条上标志性人物,或是隶书成熟开始推行的节点而已。

魏碑,“外察世事,内强自身”。狭义上“魏碑”,多指北朝文字刻石,以北魏最为精致,大体可分为碑刻、墓志、造像题记和摩崖刻石4种。魏碑从创制到淹没,短短不过半个世纪。这种“激进式”演变主旨是为求书写速度,为此大量采用减笔和简化结构,特别是刀法介入,使方笔露锋成为典型笔法,消除了隶书尚保留着的象形遗存。从结构来看,楷书基本定形,楷隶之变得以实现,后期隋唐楷书均是顺延此体式,实质并无多少原创和超越意义。

魏碑激进演进有着深刻时代际遇,是社会风气浸染与民族气质坚守双重结合产物。西晋时,皇族争夺中央政权引发“八王之乱”,直接导致“五胡乱华”,迫使中原文化大规模南迁。北方则陷于胡、羯、羌、氐、鲜卑等少数民族割据状态。书法等艺术受到前所未有的摧残与抑制,北魏江式在《论书表》中感慨“兵戈之间无人讲习,遂致六书混淆,向壁虚造”。为改变这一现状,北魏孝文帝“外察世事”实行移风易俗,发动“汉化”运动,倡导并推广汉族文化。“汉化”涉及领域最深刻的是文字改革,文字上参照魏汉《急就篇》《熹平石经》和《三字石经》字形,笔法结构多取张芝、钟繇、索靖一路,配之以鲜卑人雄强与霸悍气质,于是形成魏碑“雄强苍浑”之风格。

院体,“百足之虫,僵而不死”。宋朝初期国家四分五裂,北有契丹和北汉,南有南唐等小国。宋太祖赵匡胤在位,国家逐步走向统一。其奉行“文以靖国”,实行“右文抑武”国策,通过设立“誓牌”尊孔崇儒、完善科举、创设殿试等系列重大举措,使宋文化空前繁盛。作为强化统治手段之一,设置御书院,作为书写朝廷各种文告机构,规定书写体式与要求,提倡端庄华美风格,正式将书法御用功能与修饰性提高至皇室层面。在此感召下,“院体”书法迅速演进,形成风貌席卷开来。院体总体上因抄写文书、书写碑志,风格上多取法单一,程式化,呆板无神,面目雷同,个性不显,柔而无骨,没有独立的审美表达。这多引得士人深恶而痛绝,口诛而笔伐。

尽管指责不绝如缕,但因院体服侍皇室,却一直在嘲笑中尽显荣耀,在讥讽中稳稳前行。从体系来看,院体上可追溯到魏晋抄经“写经体”,“写经体”要求以楷书为主,书写时谦恭谨慎,做到精准无误。至唐玄宗设置翰林待诏,后又设翰林学士院,坚持“妍美”与“实用”统一,发出院体之先声。到宋太祖则开始弥漫,其主要动因除皇室青睐外,还出于科举试题批阅之需要。士子为求干禄不得不竞相摹习考官喜爱之书体,使得书风更加拘谨,缺乏生气,失去心性情趣和个人风格。至明代,院体风靡朝野,发扬光大为“台阁体”,特别是在明成祖永乐年间更是喧嚣一时。

书法“激进式”演变的意义

表现书法家敢于“超越”。敢于超越、勇于超越是书法家使命,这种超越使命源于对先秦诸子学说的吸取与滋养。先秦诸子大多思考宇宙大化、万物生死问题,对这类问题思考本身,就含有超越世俗成分。儒家孔子,一直以道德修养和提升境界来超越平庸,道家庄子则提出诸如“通天下一气”“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独于道游”来超越生死、超越苦难、超越形骸,由现实此岸向理想彼岸横绝飞跃。书法艺术,需要超越,需要在新的领域实践和探索,体现不泥古、不泥规、不同俗的精神,正如唐孙过庭《书谱》所说“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

表现书法家勇于“独具”。“独具”是书法克服自身发展惰性的最有效刺激,每一幅书作、每一个书法家、每一个流派,都有“舍我其谁”的追求,这既是对自身尊重,也是对书法艺术尊重。只有“独具”才有不可替代性,才在历史上占有一席位置。“独具”不是故步自封,也不是人为标新立异,其本身是社会共性、群体共性有机部分,是与共性的另一种榫合。当然,“独具”也受共性限制,只要书法家不生活在真空,不管他本人是否自觉,共性必然对他“独具”施加规范与影响。

表现书家自觉“适时”。书法激进演进,与时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有着密切联系。如果没有秦汉风云变幻、马走卒奔,也就不会有隶变和草体激进演进。如果没有严格科举制度,台阁体、馆阁体也不会苟延残喘。社会对书法的需求有时不太强烈、不太明显,书法风尚也不一定完全与时代需求精准匹配,但时代政治、经济、文化必然孕育着一定的精神气质,这种精神气质或迟或早会在书法中反映出来,这同样是书法“适时”的表现。适时有主动被动之分,明代社会思潮以自我为中心,满足日常娱乐与消遣,局限个体感悟与自得,书法滑向“世俗”一面,就是书法被动适时的结果。

表现书家恪守“节度”。任何艺术都有一定外界形式和内在本质,形式可以变化,但本质不会变化,如果本质变化,就会成为另一种艺术,也就没有艺术稳定性与持续性。形式变化亦“有节有度”,并不是“无法无天”。书法激进演变,都是通过一定而有限度的形式加以反映,唐人重视法度,但同时在传承秦汉魏晋书法的精髓,法度之外“情动形言”“阳舒阴惨”“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只是弱化而并没有完全摒弃。激进演进总是遵守“阴阳生势”“节奏韵律”“表情达意”这些内在要求,万变不离其宗,万变不离其形,这是书法激进演变的通配与模态。

作者:嵇绍玉

来源:《中国艺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