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投诉电话(眼镜免费服务电话)

来源:配镜咨询网 时间:2023-10-18 14:16:16 责编:配镜顾问 人气:

重庆多家影院3D眼镜单独收费引质疑 12315:可受理诉求

近期大片扎堆上映,有不少市民都选择去看科幻片《阿凡达·水之道》等3D大片,但影院中有相当部分并不提供免费3D眼镜,而是以3元到1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观众。近日,有网友发帖称维权成功,当事影院已退钱。

眼镜投诉电话(眼镜免费服务电话)

网友投诉“被买3D眼镜”获市监局受理并得到退费。

1月31日,12315客服回应上游新闻称“可受理消费者诉求”。记者随后致电主城区多家影院,有的影院依然不免费提供,需要“观众自带或购买”。

北京大成(重庆)律所聂炜昌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观众按照3D电影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应当依约向观众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转嫁自身义务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被影院要求购买3D眼镜

网友称维权成功已退费

去看3D电影,突然被影院要求购买或自带3D眼镜是什么感受?1月30日,网友“不喜欢喝粥”在网络社交平台个人主页发帖称:“过年回老家带家人一起去看电影,选的是《深海》3D的,结果一进电影院就有一个巨大的海报写着‘3D眼镜需购买或者自备’,工作人员解释说是否购买看个人意愿,可我看一部3D的电影难道不要眼镜吗?真的很不理解。当下因为电影快开场了所以还是购买了5副眼镜共15元。电影结束后在12315进行了投诉,受理得很快,然后今天(1月30日)是第三天,影院工作人员就打电话来说把钱退给我。”

上述网帖发出后,引发网友热议。网友点赞说:“我都不知道这个是违法的。”有网友跟帖称:“刚刚跟电影院工作人员掰了一局,才说出有免费的,还不想承认。”

上游新闻记者从帖子截图看到,大足区龙岗市场监督所1月28日回复:“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同时,上述网友还发出影城退费15元的截图。网友“不喜欢喝粥”还提醒大家“一定要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类似维权成功的并非个案。网友“牟诗纯子”也发帖称:“我今年1月1日花钱买的。但是我这个月28号才投诉的。在29号就解决了。”

多家影院销售3D眼镜

12315客服回应可受理诉求

1月31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主城区多家影城咨询。

金逸影院中交丽景店工作人员表示:“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观众自带或现场购买,有3块-10块的供选择。”

UME影城渝中店工作人员一开始说建议观众自带或现场购买,不一会又称:“才接到通知,UME可免费提供成人款3D眼镜,儿童款要自行购买。”

万达影城总部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各下属影城有无免费3D眼镜提供为准,若下属影城没有免费3D眼镜,观众就需要自带或自行购买,价格在3块到8块之间。”

随后记者致电万达影城盘龙奥园店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有免费3D眼镜提供,但眼镜质量、品质可能会影响观看体验,建议观众自带或自行购买,最贵不超过8元一副。”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2019年6月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发布消息称:“看3D电影要自租购3D眼镜,湖北省消保委约谈20家违规电影院,要求经营者积极整改:提供免费3D眼镜供消费者观影,禁止‘霸王行为’,影院整改不到位,将启动公益诉讼。”

1月31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12315,客服回应称:“可受理消费者诉求。”

北京大成(重庆)律所聂炜昌律师表示:“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违背公平诚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上游新闻记者冯盛雍文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编辑:徐远哲

责编:王蓉官毅

审核:冯飞

看3D电影还要额外花钱租眼镜?消协: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 消费者可投诉举报

封面新闻记者周琴吴冰清摄影报道

今年春节档电影市场斩获近68亿票房,6部影片创造了档期内历史第二高的好成绩。这意味着行业的复苏,也代表着大众对此的关注度与日俱增。然而,繁荣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

近日,有影迷在封面新闻投诉,他们在电影院看3D电影时,发现自己需要另外付费租用3D眼镜,对此质疑:“这不是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吗?”

2月1日,封面新闻记者走访了成都市中心几家影城,发现确有部分影城存在未提供免费3D眼镜的情况。对此,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表示,消费者按照3D票价购买了电影票,却没有享受相应服务,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消费者可投诉举报。

现象:

看3D电影还要掏钱租眼镜

刘女士从成都回到绵阳过春节,1月24日(大年初三),她跟家人一起去绵阳一家影城观看电影《深海》,取票后进入影厅才发现电影是3D版本,而影城也没有提供3D眼镜。刘女士说,经过询问,工作人员表示影城不提供免费的3D眼镜,最后她花10元购买了两副3D眼镜,才得以成功观影。

回到成都上班后,刘女士在社交平台刷到有同样经历的网友投诉维权成功的帖子,也于1月31日在12315小程序上进行投诉。她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目前自己的投诉进度显示是“待受理”。刘女士说,现在想起来仍觉得有些气愤,她认为看3D电影提供3D眼镜这个事,本就不应该由消费者去承担成本,期待能尽快收到投诉处理结果。

1月31日,刘女士在12315小程序上进行投诉。(受访者供图)

走访:

部分影院未提供免费3D眼镜

那么,与绵阳相比,成都的电影院提供免费3D眼镜的情况又是如何?2月1日,封面新闻记者搜索线上票务平台,发现成都市内有电影排片的影院中,约有45家影院标注了“3D眼镜收费”的标签。随后,封面新闻记者拨打了主城区多家影城的电话。其中,中影和悦影城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提供免费3D眼镜;博纳UA国际金融中心影城店工作人员表示,除了IMAX厅和VIP厅外,普通厅不提供免费3D眼镜。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虽然标注了收费的影城,如339影城、影城成华店、卢米埃影城来福士店等表示,影城提供免费3D眼镜,消费者可以选择用影城提供的免费款,也可以选择自备或在影城前台购买全新的眼镜。

2月1日中午,封面新闻记者前往中影和悦影城,当天下午,《深海》和《熊出没·伴我“熊芯”》两部3D影片都有排片。不过,前台工作人员再次表示不提供免费3D眼镜,并指向一旁的两台眼镜租赁设备,称可以在上面进行操作。记者站在该设备旁,不一会儿,成都市民石女士就在机器上租用了两副眼镜,她说:“3D眼镜收费这件事自己觉得可以接受,但不合理。”

观影者正在租用3D眼镜。

大学生黄女士取了《熊出没·伴我“熊芯”》的电影票,跟朋友坐在影城座位上休息,等候电影开场。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这家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时,她一脸惊讶。她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不管是购票平台还是到现场取票后,都没有提示影城不提供3D眼镜。而且我前几天在外地看《深海》,影城也提供了眼镜的。”带着无奈,她和朋友租下了两副眼镜,收费为每副2.5元/4小时。她说:“票已经买了,也退不了了,只有租了。”

观影者租了两副眼镜。

此后,封面新闻记者来到博纳UA国际金融中心影城店,前台一旁立着醒目的3D眼镜公告,提醒观影者在影城租镜自助机处提前下单租用眼镜。工作人员也表示,该影城除了IMAX厅和VIP厅外,普通厅不提供免费3D眼镜。记者看到,该租镜自助机上显示,每副眼镜租借费用为3元/4小时。

影城前台放置3D眼镜公告

原因:

减少公共物品接触控制经营成本

为什么影院会纷纷选择对3D眼镜进行收费?部分影院表示,是为了自身安全,减少公共物品接触,为了更好地保护观影者的健康。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3D眼镜的消毒、损耗等方面都存在着成本,而现在3D电影的观影需求有所下降,影院为了更好地控制经营成本,通过共享租借机等方式提供3D眼镜,更利于自身经营。

回看3D电影最初的爆发热潮,2010年上映的《阿凡达》功不可没。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国内的3D银幕达到600余块,而当时全亚洲的3D银幕才1000多块,中国占据了半壁江山。此后,中国3D电影的制作和上映出现井喷。

然而,随着一批伪3D电影出现,观众对于3D电影的兴趣逐渐下滑,全球3D电影的数量、占比和票房自2017年后有所下降。而今年春节档,6部电影中只有《深海》《熊出没·伴我“熊芯”》两部是3D电影。

消协:

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消费者可投诉举报

电影院的3D眼镜该不该收费?如果“明码标价”是否可被认为合理?其实,早在2019年,中消协就曾指出,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的必备物品,消费者按照3D票价购买了电影票,却没有享受相应服务,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是不合法的。

“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2月1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回应封面新闻时表示,如今一些影院又开始收取3D眼镜费用,是明显不合法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那么,如果影院“明码标价”是否可被认为合理?答案是不能!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表示,即便商家或影院在购票APP等上写明了要收取3D眼镜费用,这样的“通知”也不一定合法,可能是“无效”的。如果市民在观影时被要求额外购买3D眼镜,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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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 | 春节里的“12315”,真忙!

春节假期,欢乐喜庆的节日气氛里,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12315中心)大厅内,却呈现着另一番热闹景象。

“我要投诉网络订票平台!”

1月25日,农历大年初四,上午11点45分,四川省达州市一位消费者的投诉电话接进12315接线员纪延丹的耳麦。纪延丹一边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一边反复询问、核实消费者投诉对象的具体名称,查询投诉对象的注册地点。

“您好,该订票平台注册地点在杭州,请您再核实一下,无误后请拨打注册所在地12315进行投诉。请问还需要什么帮助吗?”在纪延丹快速准确的操作下,这位消费者的投诉接听顺利完成。

在接听电话的停顿间隙,纪延丹会转过头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交流。“平时,遇到投诉对象注册地不在陕西省辖区的,我们只需要答复消费者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投诉即可。但春节期间,投诉人大多非本地消费者,我就增加一个操作,帮助他们查询详细信息。”说到这里,纪延丹双眸闪亮,“他们都是外地人,春节期间来陕西游玩,都盼着能心情愉悦,打来电话投诉说明个别商家的服务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消费者心里肯定不痛快。12315热线要发挥沟通的作用,增加一个不起眼的操作,多一句问候的话语,传递出陕西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温暖呵护。”

▲12315中心接线员在接听消费者的投诉电话。徐文智/摄

从当天11点43分到12点41分,在将近1个小时的时间里,《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见证了纪延丹接听9个消费者投诉电话的全部过程,其中5个投诉涉及酒店服务和影院服务。“从除夕到初三,每天从上午10点到晚上7点期间,我大约要接听80多位消费者电话。”这位春节期间要连续7天值班的接线员,与整个12315中心接线员团队一起,用自己的热情服务为消费者架起一座解决消费纠纷的温暖之桥。

大年初四这一天,与纪延丹一样坚守岗位的接线员还有8位。“您好,陕西省12315投诉举报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还有其他需要帮您的吗?感谢您的来电……”此刻,9位春节值班接线员热情的问候语,夹杂着清脆的键盘敲击声,在12315中心大厅内此起彼伏,连绵不息。春节期间,需要带班4天的12315中心工作人员李梦娜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一年365天,我们每天24小时值班,保障12315维权热线始终畅通。春节期间,很多值班接线员牺牲了回家团圆的假期,一直坚守岗位接听热线。每一位接线员在接听每一次电话的那一刻,都是陕西市场监管工作的代言人,希望通过12315接线员每一次准确和规范的服务,展现出维护放心安全消费环境的市场监管新形象。”

春节期间的消费者投诉,大多与消费市场热点紧密相关。“从除夕到正月初三,投诉影院服务和酒店客房服务的电话数量显著增加,成为今年春节消费者投诉的两个热点消费领域。”李梦娜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陕西省耀州区消费者戴女士大年初一购买的2张电影票,订票平台影院网页明确注明“未取票前30分钟可改签”,但当她提出改签时却遭到影院拒绝;陕西省咸阳市消费者康女士大年初三购买了2张3D电影票,观影时被影院告知需要单独购买3D眼镜,影院不予免费提供;春节前参加影院集赞活动,成功兑换了电影票,大年初一去观影,影院不予认可;春节前通过短视频平台购买电影票,显示节假日通用,大年初三去观影,要求每人加收10元……种种显失公平的观影现象,让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大打“折扣”。

陕西省宝鸡市一位消费者今年春节前入住度假区酒店,大年初一续住时,被告知客房价格从350元/天提高到500元/天,既无明码标价,也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陕西省临潼区消费者邓女士大年初一在网络平台订购咸阳市1家度假酒店499元的春节住宿票,当天赶往酒店住宿被告知需要加价100元;一家20多口人,兴冲冲地赶往春节前订购的酒店住宿,却被酒店方告知房间已经住满,可以给消费者退款,但无法办理入住……临时加价、坐地起价、宣传欺诈的酒店客房价格乱象,给春节外出住宿的消费者大大“添堵”。

李梦娜一边整理春节期间消费投诉事例,一边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说:“从除夕至大年初三,12315中心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共计2866件,其中投诉921件、举报234件、咨询1711件,所有投诉信息已在第一时间分发转入到辖区监管部门。”

在春节期间阖家团圆、暖意融融的日子里,通过“触摸”12315中心这根炽热滚烫的维权热线,《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真切感受到一股股温暖如煦的暖流。每一位12315中心接线员的热情和坚守,都温暖着拨打热线电话的消费者心田;每一次消费投诉的快速登记、分流转办,都彰显着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与付出。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徐文智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任震宇